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《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提出统筹安排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,坚持“一钱多用”,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过程中符合条件的项目。
《办法》提到,统筹支持各地节能降碳项目建设,适度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、碳达峰碳中和、能耗双控以及资源循环利用工作突出的地区、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等倾斜。已有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明确支持的项目不在本专项支持范围。
《办法》提到重点支持四方面内容: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、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、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以及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交办重大事项需安排支持的项目建设。其中包括重点支持列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的项目;支持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使用生物质能、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示范项目;支持电力、钢铁、有色、建材、石化、化工、焦化、纺织、造纸、印染、机械、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;支持规模化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;支持可降解塑料、可循环快递包装、“以竹代塑”产品生产、废塑料回收利用。
以下为《办法》原文——
附件: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